吉林农业大学教师课堂行为规范
“十要十不准”
1.要立场坚定;不准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论。
2.要爱国守法;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言行。
3.要坚守信念;不准妄议党中央、诋毁英雄模范。
4.要传播文明;不准传播非主流思想、错误思潮。
5.要为人师表;不准举止不雅、言行失范。
6.要教书育人;不准纵容放任学生的不良行为。
7.要关爱学生;不准歧视、讥讽、体罚学生。
8.要廉洁从教;不准推销商品、收受财物。
9.要守规敬业;不准迟到早退、随意调串课。
10.要严谨治学;不准内容不实、数据有误。
院 办63740809 学生办63740813 森培学科63743863 森保学科61067675 遗传学科63743852 植物学科63732761 生态学科61105258 本科中心61072510 国家重点实验6387359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