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林农业大学教师课堂行为规范 “十要十不准”

作者:时间:2026-05-19点击数:

吉林农业大学教师课堂行为规范

“十要十不准”


1.要立场坚定;不准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论。

2.要爱国守法;不准有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言行。

3.要坚守信念;不准妄议党中央、诋毁英雄模范。

4.要传播文明;不准传播非主流思想、错误思潮。

5.要为人师表;不准举止不雅、言行失范。

6.要教书育人;不准纵容放任学生的不良行为。

7.要关爱学生;不准歧视、讥讽、体罚学生。

8.要廉洁从教;不准推销商品、收受财物。

9.要守规敬业;不准迟到早退、随意调串课。

10.要严谨治学;不准内容不实、数据有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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